关于转归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-皖医保秘〔2024〕76号

关于转归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-皖医保秘〔2024〕76号
2025-01-01

        根据省医保局、省卫生健康委《关于印发安徽省省属公立医疗机构制定新增(新开展)医疗服务试行价格规范的通知》(皖医保秘【2021】53号)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若干工作的通知》(皖医保秘【2023】16号)要求,现就我省部分医疗服务项目转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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